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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乡村“断头路”
2016-09-28 11:05:31 来源:四川政协报

 

    □谷秀春

    如同没有联网,配置再高的电脑也无法实现其功能和价值一样,如不能和路网相衔接,断头的农村公路作用发挥就极其有限。目前在一些县、乡、村、社交界处,还存在不少断头路,既影响现有公路功能的充分发挥,又给农民群众出行带来很多不便,期盼编制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解决贫困山区农民出行难。

    “断头路”存在的主要原因:一是相邻行政区划间各自为政、互不协调。由于以往的公路规划是以各自的行政中心为中心,呈树状辐射,部分乡(镇)、村道位于县域农村公路网络的末端,不再继续延伸,导致部分相邻省、市、县、乡(镇)、村之间因牵涉不同的行政区域,虽然间距不过数百米甚至数十米,但是缺乏协商、未纳入规划上报,最终成为“断头路”,并因此出现交通不便一方积极奔走,而交通便利的一方消极应付甚至借机要价的现象。二是没有政府规划,缺乏项目资金。几年来,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没有及时跟进,因而政府无法纳入相应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推进。

    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指出:今后5年,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投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村道完善、溜索改桥、渡改桥工程建设,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建制村、新村聚居点通硬化路,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建议:

    1.编制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要在完成《四川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建设规划》基础上,由各市州交通部门全面排查农村断头公路现状,统计上报省交通厅编制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实施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加大对通村联网公路建设的财政补助和支持力度。

    2.建立协调监督机制。相邻县际、省际各方要从整体利益出发,树立大局意识、长远眼光、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在适应双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尽快联通断头公路,并制定彼此接受的建设标准。

    3.预防出现新的“断头路”。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减少“断头路”的指导意见,尽量避免在今后的规划和建设中产生新的“断头路”。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南充市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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