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媛
多年来,中西部地区从劳动力资源、水电气要素资源等方面为东部和沿海地区的优先发展、率先致富作出了贡献。在脱贫攻坚战中,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反哺中西部贫困地区。建议借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对口援建的成功经验,加快构建“东部带西部、强县帮弱县、先富帮后富”的对口帮扶新机制。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成扶贫攻坚结对帮扶。由国务院扶贫开发办牵头,广泛组织动员,统筹协调并安排落实扶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建立“东部沿海经济强县+中西部贫困县”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外部带动力。
二、明确措施和重点,落实扶贫脱贫帮扶工作。一是重点加大农村公路、农田水利、通讯网络、物流市场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帮扶力度。二是东部和沿海地区有针对性地提高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投入强度,提高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准度,帮助引进清洁能源等高附加值产业,帮助扶持绿色有机农产品、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县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加强发展理念的沟通交流和共享提升,探索和完善东西部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双向挂职交流制度,引导人才向中西部流动。借力东部职教优势,深化合作办学、订单培训等形式,培养一批专注发展的复合型干部和专业型人才。
三、实行单列考核,务求取得帮扶综合实效。由国务院扶贫开发办牵头,中组部等扶贫开发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将扶贫开发对口帮扶作为单列考核内容,定期对帮扶双方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和工作验收,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四川省委副主委、南充市委主委,南充市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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