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政协第五届南充市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推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进一步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市政协研究决定,在全体市政协委员中深入开展“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承担一项专门任务”活动(以下简称“五个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市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政协、培养责任型委员、打造服务型机关”的奋斗目标,扎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增强政协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社会凝聚力和影响力,扎实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献计出力。
二、具体要求
1.提交一件提案。政协委员要立足本单位、本行业、本界别实际,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角度,精心选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掌握实情,每年至少提交一件问题准确、内容翔实、分析透彻的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提案。
2.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政协委员要紧密联系群众,特别是本界别的群众,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及时将有价值能反映群众呼声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真知灼见,以社情民意形式反映出来。
3.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政协委员应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委员小组或由驻县(市、区)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组织的调研或视察活动。调研前要作好相关准备,调研过程中要深入实际,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独立或协助撰写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参加视察时,要认真了解情况,研究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4.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根据自身条件、能力和优势,或参与智力扶贫;或捐款捐物献爱心,或牵线搭桥协调解决资金、协助争取项目等,以多种形式每年为群众办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