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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2013-02-27 10:44:31 来源:南充政协网

    为深入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3号)的贯彻落实,现将《意见》全文刊发如下: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积极运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支持人民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这些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和政协组织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共同努力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发挥了提案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形势新任务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也对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提案数量逐年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各级党政机关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创新提案办理方式,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有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时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组织不得力、督办不到位,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等等。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逐步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格局,使政协提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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