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协办〔2017〕68号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通知
市政协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
根据《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南政协〔2017〕8号)规定,现将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六届市政协委员,其中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和因工作关系调离南充、因病长期住院的委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履行委员职责情况:参加市政协会议,以及学习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情况;撰写和提交提案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参加市政协各专委会、界别委员小组、住县(市、区)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组织的调研视察等活动情况;参加脱贫攻坚“三帮”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情况;承办相关委室和住县(市、区)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交办的专项任务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委员自评。市政协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要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如实填写《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并结合《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细则》规定做出自我评定,填写《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两种表格可在南充市政协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二)考核单位初评。市政协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要按照《政协南充委员会委员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委员参加各类履职活动进行审核、评定、确认。其中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全体会议、常委参加常委会议分别以市政协提案委、研究室、全会会风督查组、委员工作室提供为准。
(三)复核。市政协联谊委会同委员工作室根据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审核评定情况进行复核及积分确认,确定委员综合得分。
(四)审定。各专委会委员履职得分情况报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请市政协主席审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得分情况直接报请市政协主席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市政协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要高度重视委员履职情况填报、统计、考核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履职情况登记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引导委员及时、准确、如实填写《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
(二)各考核责任单位要全面汇总统计、整理核实委员开展履职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市政协各专委会、住县(市)市政协委员联络小组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委员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和《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统一报送市政协联谊委。联系人:周维,联系电话:15508100002。
附件:1.《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2.《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自查评分表》
3.《2017年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填报说明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http://www.dqxingkong.com/uptu/副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通知.doc |